2023年3月11日,巴基斯坦在官方公報第二部分內容中發(fā)布了新的《注冊外觀規(guī)則,2023》,并廢除了《專利與外觀設計規(guī)則,1933》,該規(guī)則于公布之日起生效。
與《注冊外觀設計條例,2000》相適應的新的外觀設計規(guī)則的主要內容如下:
? 費用:與外觀設計相關的所有費用均有所增加。
? 新表格:改法后將適用新的專利申請表格,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 新分類:以前的12個物品分類已被包含32個物品類別的新分類所取代,但大部分與現行的國際外觀設計分類一致。
? 不受保護的設計:例如繪畫、雕塑、圖表、地圖、平面圖、雕刻和照片,建筑藝術作品、藝術工藝、商標或商業(yè)外觀。
? 展現形式:設計的展示可以以各種形式提供,例如圖紙、照片、三維模型或其任何組合,包括彩色或黑白設計的其他視覺展示。
? 審查意見答復期限:自審查意見下發(fā)之日起,申請人有兩個月的答復期限。該期限最多可延長六個月,但須繳納延期費。
? 外觀設計證書:要獲得外觀設計注冊證書,申請人必須在審查后提交請求并繳納規(guī)定的費用。
? 外觀設計的公布:在注冊和頒發(fā)證書后,外觀設計的圖例將與附圖相關細節(jié)一起發(fā)布在專利公報上。
? 失效申請的恢復:如果外觀設計因不合規(guī)而失效,則可以通過提交延期請求和規(guī)定的滯納金在六個月內進行恢復。
? 放棄外觀設計注冊:如果想要放棄外觀設計注冊,必須向專利局提交聲明。
? 針對被撤銷的專利有權提出異議:注冊所有者有權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提出異議。這可以通過向專利局提交反對聲明來完成,聲明需明確陳述反對的理由。經專利局許可,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做出最終決定之前提交證據。
? 電子提交:改法后將允許電子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