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提出“延遲審查”的好處是什么?
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延遲審查有以下好處:1.通過發(fā)明專利申請中懸而未決、存在多種修改可能的權利要求,干擾競爭對手在相關領域的技術研發(fā),增加進入市場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2.在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等制訂過程中,有機會適應性修改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與相關標準對標。3.有機會享受最新審查政策的便利,例如補充實驗數據、計算機領域存儲介質、程序產品的保護等。4.根據產品的生命周期、市場形勢的變化等考慮是否繼續(xù)專利審查進程。5.專利獲權時機更好地與專利的市場化運作相協調。
2.請求“延遲審查”是否收取費用?
請求延遲審查不收取任何費用。
3.“誰”在“什么時候”可以提出“延遲審查”?
發(fā)明專利申請延遲審查請求應當由申請人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同時提出。
4.“延遲審查”可以延遲多久?
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延遲期限為自提出延遲審查請求生效之日起1年、2年或3年。發(fā)明專利申請延遲審查請求自實質審查請求生效之日起生效。
延遲審查與延后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策略相結合,發(fā)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有優(yōu)先權的自優(yōu)先權日、分案自母案申請日、PCT申請自國際申請日)可獲得最多6年的延遲期限。
延遲期限屆滿后,專利申請將以期限屆滿日為排隊基礎按順序待審,不會立即配送至審查員。
5.如何提出“延遲審查”請求?
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延遲審查”實行請求制,請求人需要在提交發(fā)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請求書”時,在第④欄進行勾選(詳見附件)。
6.“延遲審查”是否需要經過審核?
延遲審查不需要審核,實質審查生效時自動生效,并在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中告知申請人。
7.“延遲審查”有哪些注意事項?
根據當前相關規(guī)定,申請人在提出延遲審查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1)發(fā)明專利申請需要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同時提出延遲審查。如果錯過時機,后續(xù)不能提出;
2)發(fā)明專利申請延遲審查延長的是實審生效后等待審查的時間,并不影響審查過程中的其他期限;
3)發(fā)明專利申請延遲審查的期限有3個選項,分別是1年、2年、3年,申請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酌情勾選;
4)必要時,專利局可以自行啟動審查程序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請求的延遲審查期限終止。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