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博士倫上海商標成功維權 獲賠人民幣2萬元

2006-09-28
  據(jù)悉,博士倫有限公司訴上海圓通眼鏡用品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圓通公司停止侵權、在相關媒體上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并賠償博士倫公司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2萬元。

  1853年成立的博士倫公司是一家注冊在美國、以隱形眼鏡等為核心業(yè)務的世界知名跨國企業(yè),1987年在中國注冊了繁體“博士倫”商標,對簡體“博士倫”的商標注冊申請也已被受理。

  2006年2月,圓通公司發(fā)函邀請客戶參加在上海光大會展中心的展銷會,其在展銷會上發(fā)放的易戴隱形眼鏡樣品及其價目表、配戴護理手冊等物品上清晰地印有“美國博士倫有限公司(授權)”字樣,其中“美國博士倫”五個字明顯大于后幾個字;圓通公司還在其產(chǎn)品推介材料和相關網(wǎng)站上聲稱“易戴商標由美國博士倫有限公司授權”等內(nèi)容。博士倫公司據(jù)此將其告上法庭。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圓通公司所指“美國博士倫有限公司”實際是一家于2004年12月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司,鑒于其名稱與博士倫公司在香港的子公司“博士倫(香港)有限公司”非常相似,現(xiàn)已被香港當?shù)赜嘘P部門責令撤銷或變更名稱。

  法院認為,“博士倫”隱形眼鏡及相關產(chǎn)品投放中國市場較早,圓通公司作為一家2005年成立主營眼鏡用品的企業(yè),不可能不知曉該品牌商品。圓通公司在其易戴隱形眼鏡產(chǎn)品及其推介材料和廣告上突出的“美國博士倫”與“博士倫”商標雖存在文字上的簡、繁之分,但難免誤導公眾,從而對“博士倫”商品之市場造成一定的影響,故認定圓通公司突出使用“美國博士倫”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包含“易戴商標由美國博士倫有限公司授權”等文字的表述則構成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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