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宣布對其在海牙體系下國際外觀設計申請的實施方式進行重要調整。上述變更將于2025年8月21日生效,旨在更好地與本國法律保持一致,并簡化申請人在越南尋求外觀設計保護的程序。
主要更新包括:
?國際申請指定越南時,無需再包含權利要求書;
?越南現已允許請求延遲公布(最長可延遲7個月),但海牙體系下仍適用12個月的標準公布期限;
?當指定越南時,申請人現可明確指示哪項設計為主設計、哪些為其變體,以符合越南國家法律要求。(根據越南法律,一個國際申請可以包含多個設計,但這些設計必須屬于主設計的變體,所有變體設計必須在申請中明確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