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知識產權局自2024年10月1日起,將調整部分程序的官方費用,其中商標相關的費用調整具體如下:
? 自第四項異議理由起,加收每項異議理由250澳元的官費;
? 依據澳大利亞《商標法》第44條提出異議時,如援引的在先商標超過10件,加收250澳元/件的官費;
? 以不使用為由提出撤銷的官費將從250澳元上調至400澳元;
? 商標續(xù)展的官費將從400澳元/類調整至450澳元/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