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阿拉伯聯(lián)合酋長國經濟部(MOE)發(fā)布了第112/2023號部長決議,決議修改了與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服務相關的官費。該決議修訂了2021年第11號聯(lián)邦法令(主要涉及工業(yè)產權監(jiān)管和保護)及其2022年第6號部長決議實施條例所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該決議涉及的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此次修訂恢復收取2020年4月5日為維持COVID-19 期間經濟而免除的費用,包括公布費和年費。
根據此次修訂,實質審查的費用根據專利申請中的權利要求數量來確定,采用了一種分級的費用結構,即:
實審權項費(1-10項權利要求):1,906美元
實審權項費(11-30項權利要求):2,178美元
實審權項費(31-50項權利要求):2,450美元
根據第11號聯(lián)邦法令及其實施條例引入了新的服務費用,例如授權后修改,如果經修改的權利要求在許可范圍內,則可以進行授權后修改;此外還引入了加速審查,以及對逾期支付官費的申請人征收每月的罰款。
修訂后的官費將自2024年1月15日(即該決議在官方公報公布兩個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