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集佳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 集佳周訊 > 2021年 > 集佳周訊2021年第26期 > 熱點聚焦 > 印尼提供年費欠款減免機制
      EN  日本語  韓國語
      上一期 | 總第824期(2021.07.03-2021.07.09)
      • 首頁
      • 行業(yè)動態(tài)
      • 集佳動態(tài)
      • 熱點聚焦
      • 法眼觀察
      • 論壇博覽
      • 知識產(chǎn)權史上的今天
      印尼提供年費欠款減免機制

        根據(jù)印尼專利舊法2001的規(guī)定,專利年費應于專利授權后支付所有到期應支付年費。若專利權人連續(xù)三年未支付年費,該專利在第三年年底將被視為由專利權人被動放棄,而這筆未支付的年費將被視為專利權人的年費欠款。2018年8月,印尼知識產(chǎn)權局(DGIP)宣布將針對名下有年費欠款的申請人,開始一項駁回其名下新專利申請的項目。該項目起初計劃于2019年2月16日開始實施,后延期6個月,計劃于2019年8月16日開始實施。之后,DGIP公布了進一步的寬松政策,包括:(1)專利權人應于2020年1月31日前支付年費欠款;(2)專利權人也可以選擇在2020年1月31日前提交一份承諾書,承諾在2020年7月31日前支付年費欠款。

        為了鼓勵專利權人支付欠付的年費,并減輕專利權人在新冠大流行疫情期間的壓力,印尼財政部在2021年2月9日頒布了2021年度第15條法令(Regulation No.15/PMK.06/2021)推行了一項緊急項目,根據(jù)該項目,欠繳年費的專利權人可以在2021年12月前提交參與該項目的請求,并在1個月(最遲于2021年12月20日前)內(nèi)支付所欠繳年費,這樣的話,可以獲得主要債務的60%折扣,并免收利息、罰款及其他行政費用。若專利權人滿足以下條件,還可以對主債務享有進一步的折扣:

        1.若專利權人在2021年6月提交參與項目繳納年費的請求,則可以在原有60%的折扣后,繼續(xù)享有50%的折扣;

        2.若專利權人在2021年7月至9月間提交參與項目繳納年費的請求,則可以在原有60%的折扣后,繼續(xù)享有30%的折扣;

        3.若專利權人在2021年10月至12月間提交參與項目繳納年費的請求,則可以在原有60%的折扣后,繼續(xù)享有20%的折扣。

      ?2016 Unitalen Attorneys at Law    免責聲明

      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您可能还对以下资源感兴趣:

      国产精品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