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佳收到來自北京北辰會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辰會展公司”)的感謝信,感謝集佳律師團隊通過不懈努力,使得“”商標順利通過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的初步審定,這也成為近年來北京市市屬國有企業(yè)注冊帶有“國家”以及“CHINA”英文商標中為數(shù)不多且極其罕見的成功注冊案例!
案件背景:
北辰會展公司于2019年5月申請在第9、30、35、36、41、42、43類注冊“”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以該標志中包含我國英文名稱“CHINA”,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為由予以駁回。
代理策略:
收到駁回通知后,北辰會展公司鄭重委托集佳代理商標復審相關事務。
由于“國家會議中心 CHINA NATIONAL CONVENTION CENTER”商標包含“CHINA”,在商標注冊審查過程中屬于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情形,在駁回復審程序中具有較大的難度。
由孫智、李春亞、劉揚、王瓊四位律師組成的律師團隊,通過多次討論與總結,開辟了一條新的復審應對思路,在原有駁回復審案件指導客戶收集商標知名度以及二者形成唯一對應關系等證據(jù)的基礎上,創(chuàng)新地提出通過采用政府機關出具公函的形式,給予本案更強有力的支撐,成為本案獲得初步審定的重要因素。
眾所周知,近年來,國家會議中心圓滿承接了APEC領導人會議周、兩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中非合作論壇以及首屆亞洲文明大會等高級別國務、政務活動,已成為我國主場外交活動的重要舞臺之一。政府公函清晰地證明了申請商標為申請人經(jīng)過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所承建的項目,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且申請商標經(jīng)過申請人長期開展國際與國內重大會議,已具有極高的知名度。
最終,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申請商標中的“CHINA NATIONAL CONVENTION CENTER”為“國家會議中心”的英文翻譯,經(jīng)審理查明可知,國家會議中心的二期項目系申請人開發(fā)建設,故申請商標的注冊使用不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并公告。
上述七件商標的審查通過,也成為近期北京市市屬國有企業(yè)注冊帶有“國家”以及“CHINA”英文商標中為數(shù)不多,且極其罕見的成功注冊案例。
客戶評價:
北辰會展公司在感謝信中對集佳律師們的專業(yè)水準和精致服務給予了高度贊揚,稱贊集佳律師團隊的工作“專業(yè)、誠信、敬業(yè)、細致和高效”,同時也與集佳“站在客戶的角度考慮每一個問題”“全身心地關注客戶的每一個細節(jié)”的服務理念高度契合,對集佳給予的全方位法律服務致以由衷的感謝!
多年來,客戶關系一直是集佳最大的感動,集佳珍視每一位客戶對我們工作的信賴,感謝所有合作伙伴對集佳專業(yè)服務的認可和肯定,我們將加倍努力,為企業(yè)提供更加專業(yè)和優(yōu)質的知識產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