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申請人利用電子申請,并加快商標注冊申請案件審查,臺灣知識產(chǎn)權局將引進商標申請“快軌機制(Fast Track)”。自2020年5月1日起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及時繳納規(guī)費,且文件符合以下條件的,將較普通商標注冊申請審查速度提早約2個月:
(1)電子提交申請;
?。?)為普通商標注冊申請,不包括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等非傳統(tǒng)商標;
(3)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必須完全和臺灣官方規(guī)定標準名稱相同;
?。?)利用指定帳戶付費;
?。?)申請同時附委任狀。
符合上述條件的新商標注冊申請,因符合形式審查要求,可提前進入實質(zhì)審查,預期申請人可較現(xiàn)行通知時間約早1.5個月知悉商標申請是否得以獲準注冊,以加快申請人對商標進行使用推廣及布局。
舉例而言,申請日為2020年5月1日的“快軌”方式商標申請,移交審查員實質(zhì)審查的時間預計相當于2020年3月1日當日提交的一般商標注冊申請。但應注意的是,“快軌”方式商標申請是不是符合規(guī)定的判斷標準方面,仍以“先申請先注冊”為原則,也就是申請日在先的商標仍會排斥在后申請的相同/類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標的注冊。(來源:集佳知識產(chǎn)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