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代理黃荃樂專利權維持有效
2008-12-10 無效宣告請求人黃東海,對專利權人為黃荃樂的專利號為ZL200630008172.X,名稱為“妝臺(G-1688)”外觀設計專利,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
集佳接受專利權人的委托,由顧潤豐代理專利權人進行了無效答辯并參加了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口頭審理;近日,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了第12595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維持涉案專利的專利權有效,決定書決定要點是:對一般消費者而言,若在先設計與本專利的外觀存在多處差異,且所述差異對產(chǎn)品的整體視覺效果具有顯著影響,則兩者為不相同也不相近似的外觀設計,集佳代理的一方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