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廣告詞內容的相似,同是生產潤腸通便類保健品的青島海龍保健品研究所,將北京御生堂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壽春堂醫(y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4月26日即“國際知識產權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對這起涉及廣告文案糾紛案進行了宣判。
原告海龍研究所稱該所是保健食品丁氏潤通茶的生產廠家,在國內率先完成了關于潤腸通便產品的五篇廣告文案兼專用廣告用語,并最先在長春《城市晚報》、鄭州《大河報》等報紙上刊登發(fā)布。篇名分別為《給腸子搞革命 咱也瘋狂一把》、《別讓你的腸子成了垃圾桶》、《喝茶-洗腸熱席卷京城》、《宿便象腐肉,女人咋忍受》、《丁氏潤通茶清宿便 給腸道洗澡》。上述廣告是以該所名義發(fā)布,體現該所的意志,并由其承擔責任,屬于法人作品。
三被告聯(lián)合制售的“御生堂”腸清茶屬于與我所產品同類的保健食品,其為擴張市場報復競爭對手,自2003年8月份起至今采用整版抄襲、剽竊廣告文案和廣告用語的不正當手段,在全國上海、天津等25個省市60多家報紙投入1000多萬元廣告費,使用剽竊抄襲文案達500余次之多。三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廣告著作權,使其產品形象在全國市場上遭受不正當覆蓋與破壞,造成巨大損失。故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發(fā)布侵權廣告,在發(fā)布侵權廣告的所有報紙上登報承認其故意侵權行為并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丁氏潤通茶與“御生堂”腸清茶屬于功能相近的保健品,所面對的消費群體也是同一的,因此原、被告之間屬于同業(yè)競爭關系。但是,丁氏潤通茶與“御生堂”腸清茶的功能雖然相近,但并不意味著兩者的廣告宣傳內容也必然絕對地相似。法庭查證表明,“御生堂”腸清茶的廣告文案只是在丁氏潤通茶的廣告內容基礎上進行了微小部分的增加或刪改,有的甚至只是將產品名稱、價格、城市地點進行了簡單替換,連使用的具體標題都基本雷同。這種相似的程度,足以引起消費者乃至零售商們將這兩種產品進行聯(lián)系,甚至造成誤認。因此三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終法院判決,三被告立即停止對原告青島海龍保健品研究所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賠償原告青島海龍保健品研究所經濟損失人民幣十二萬元并在《中國消費者報》上刊登相關聲明以消除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