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商評委下達裁定書 “奧拓”商標歸長安所有
2006-06-07 歷時兩年之久的長安奧拓和江南奧拓的“奧拓”商標之爭終于有了結果。昨日,從重慶傳來消息,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國家商評委)已于日前下達了商標爭議裁定書,裁定江南機器(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江南集團)提出的撤銷“奧拓”商標理由不成立,“奧拓”商標仍歸長安集團所有。
為“奧拓”對簿公堂
這場湘渝“奧拓”之爭要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1992年,日本鈴木將ALTO車型帶到中國,并注冊了英文“ALTO”商標,由長安機器廠、江南機器廠、秦川機械廠、江北機械廠生產。
1993年,長安集團注冊的“奧拓”中文商標獲得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批準。而江南機械廠等奧拓生產商,卻遲遲沒有將其名稱注冊為商標。
盡管如此,幾家生產商共用“奧拓”商標的局面并未改變。2003年底,江南集團率先打響微型轎車價格戰(zhàn),昔日的“兄弟”一下子成了殘酷價格戰(zhàn)中的競爭對手。
2004年8月,長安集團以商標侵權為由狀告江南集團控股的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汽車公司),要求賠償侵權損失3000萬元。就在湖南省高級法院審理此案期間,江南集團作出回應,向國家商評委提出申請,要求與長安集團共有“奧拓”商標。法院審理隨即因此終止。
“奧拓”是商標而非車型
對此,長安集團向國家商評委遞交了長達數(shù)十頁的商標爭議裁定答辯書。長安集團認為,從1996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批準長安注冊的“奧拓”商標距今已有10年,早已超過了商標爭議申請的5年時效期。
同時,對于江南集團提出的“奧拓”是車型不能注冊問題,長安集團認為,“奧拓”這一中文名稱是1990年長安集團在公司范圍內為該車型征名,最后確定的,其寓意為“探索奧秘、開拓進取”。因此,“奧拓”是長安獨創(chuàng)的商標,而“SC7080”才是該車的車輛型號。
長安還提出,原江南機器廠未經(jīng)長安集團同意,擅自將“江南—奧拓”作為無形資產作價120萬元入股重組公司———江南汽車公司,屬侵權行為;而重組后的江南汽車公司未經(jīng)長安集團同意,擅自使用“奧拓”商標,亦屬侵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江南奧拓面臨改名?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國家商評委作出的裁定書,使這場商標糾紛已經(jīng)走到了盡頭?!?br>
在一份由權威商標侵權鑒定機構———中企商標鑒定中心提供的商標鑒定書上,“奧拓”被鑒定為長安集團獨創(chuàng),并為其最先使用,長安集團“奧拓”商標仍然有效。而江南汽車公司則取得對“江南—奧拓”的使用權。
然而,相關人士表示,這仍然不表示江南集團沒有侵權。因為,使用權并不等于商標權?!敖稀獖W拓”至今沒有被注冊,還不是商標,一旦有人注冊了這一商標,江南汽車公司將自然喪失其使用權。
據(jù)了解,國家商評委發(fā)出此份裁定書后,如果江南集團不服,還可就此裁決結果向法院提起上訴。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如果長安集團再次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要求終止江南集團使用“江南—奧拓”商標的可能。
信息來源: 重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