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3月12日報道,美國亞特蘭大一家名為ZapMedia Services的公司日前在德克薩斯地方法院對蘋果提起訴訟,指控蘋果在iTunes和iPod中侵犯了該公司的專利。
ZapMedia認為蘋果在通過互聯網傳播數字媒體方面使用了該公司的專利,并要求蘋果在銷售iPod和iTunes音樂時向該公司支付版稅。ZapMedia認為去年的版稅達到110億美元。根據市場研究機構NPD集團的數據,iTunes的成功幫助蘋果成為繼沃爾瑪之后第二大音樂零售商。
涉嫌侵權的專利包括通過服務器向媒體播放器發(fā)送音樂和其他數字內容的方式。這一概念十分寬泛,對于其他銷售數字媒體并通過播放器進行播放的公司來說同樣適用。
ZapMedia于1999年申請了專利,其中一項于2006年3月被批準,而另一項于本周二被批準。ZapMedia表示已經與蘋果就授權問題進行了會談,但是蘋果拒絕了ZapMedia的提議。
ZapMedia總法律顧問Robert Frohwei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當有人在不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我們的知識產權,我們別無選擇,只能通過所有可能的途徑保護我們的知識產權?!?
蘋果發(fā)言人表示,蘋果不會對這起訴訟案進行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