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掛牌。從今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以立法形式宣布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并對知識產權法院的機構設置、案件管轄、法官任命等做了規(guī)定;再到有關知識產權法院管轄、法官選任的司法解釋發(fā)布,再到今天首家知識產權法院掛牌,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有序推進。
北京市海淀區(qū)彰化路18號冠方大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在這里,隨著揭牌儀式的完成,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的重大部署,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11月2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表決,任命宿遲為首任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對副院長及法官也做了任命。
根據(jù)最高法《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規(guī)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主要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等技術類民事和行政案件,“計算機軟件等技術類民事和行政案件”是最高法根據(jù)科技發(fā)展趨勢、審判實踐和國際經驗,在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基礎上增加的;第二類案件是不服國務院部門授權確權類裁定或者決定的知識產權授權確權類行政案件;與知識產權強制許可有關的行政案件;與知識產權授權確權有關的其他行政行為引發(fā)的行政案件,比如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續(xù)展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對國家知識產權局中止專利審查行為提起的訴訟的案件等等。這是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專屬管轄的案件。第三類是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案件。(來源: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