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5月,《The voice of……》原版權方Talpa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提出申請,請求宣告其擁有“中國好聲音”的五字中文節(jié)目名稱。6月22日,有媒體宣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針對上述請求做出判決:駁回Talpa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jié)目名稱的宣告要求,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SCML/夢響(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和浙江衛(wèi)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jié)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jié)目)的救濟請求。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同時明確表示,允許燦星制作的《中國好聲音》節(jié)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衛(wèi)視按原名播出。
燦星:雙方糾紛適用英美法系
《中國好聲音》宣傳總監(jiān)陸偉向騰訊財經確認了上述判決,他指出判決結果顯示,《The voice of……》的節(jié)目模式、英文名以及手持話筒的LOGO 歸屬于原版權方Talpa,但是“《中國好聲音》這五個字的中文名稱并不歸屬Talpa”。
而在前日(6月2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曾作出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節(jié)目制作宣傳等活動中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與商標。
針對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的不同裁定,陸偉表示在同Talpa談版權合作時,對方提出發(fā)生糾紛時,應適用英美法系,優(yōu)先采用仲裁模式,“我們會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最新裁決結果,作為證據提交給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申請復議,請他們在新證據的基礎上作出裁決?!?
目前,“2016中國好聲音”已經開始錄制節(jié)目,并定于2016年7月播出。此次中文名稱糾紛是否會影響其上映時間表?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做出的保全裁定只是針對節(jié)目中文名稱,而非節(jié)目本身?!标憘ケ硎灸壳颁浿频墓?jié)目會按時正常上線,最差的結果是“更改節(jié)目名稱”。更改節(jié)目名稱是否會影響這檔節(jié)目的廣告收益以及版權售賣問題?
“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未作出最終裁定前,我們暫不回應上述問題?!标憘フf道。
唐德:燦星被禁止在大陸做新一季《中國好聲音》
針對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結果,《The voice of…》第5季版權的所有者唐德影視方面表示目前暫不清楚消息來源。
“但這是兩個獨立的案子(香港仲裁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保全裁定),首先香港司法體系與大陸司法體系有差別;其次兩個官司的原告、被告都不同,是兩個獨立案子。而且,即便香港仲裁機構做出這個決定,也不意味著最后的仲裁結果會支持燦星。”唐德影視方面表示,今年初香港仲裁機構曾發(fā)過禁令,禁止燦星在大陸繼續(xù)做新一季的《中國好聲音》,“他們更應該尊重這個禁令,這個禁令比一個名字(中文名稱使用)的限制更大。”
此前,唐德影視方面表示欣賞燦星文化制作原創(chuàng)節(jié)目的做法,并且樂見其成,希望作為行業(yè)重要力量的燦星文化能夠在中國電視綜藝原創(chuàng)節(jié)目的探索中取得很好的成績,但如果真是誠心誠意做一個原創(chuàng)的節(jié)目,就應該用一個全新的名稱和全新的模式,而不應該再強調與原來的版權節(jié)目有什么關系,因為這樣的行為一方面在誤導觀眾,另一方面又在侵犯版權方的合法權益,如此操作實在不能不讓人質疑其原創(chuàng)的誠意。
《中國好聲音》糾紛始末
2016年1月8日,Talpa突然單方面通知燦星制作,不再續(xù)約。
1月20日,晚間唐德影視發(fā)布公告,宣布與Talpa簽署合作意向書,雙方將共同成立合資公司,同時Talpa向唐德影視授予《The voice of…》節(jié)目在整個中國范圍,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使用授權。
1月22日,Talpa于香港提出臨時禁制令,禁止星空傳媒及其關聯(lián)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制作與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jié)目。
1月28日燦星制作正式對外發(fā)布聲明,指責Talpa違背國際慣例索要天價模板費。當日,燦星制作正式向唐德影視發(fā)出律師函,同時,星空傳媒已啟動針對Talpa的國際訴訟,擬將在荷蘭、英國和美國同步提起國際訴訟,狀告Talpa單方面撕毀合約的行為。
4月20日,Talpa在京召開媒體說明會重申,目前中國地區(qū)只有唐德才擁有《The voice of…》版權。但浙江衛(wèi)視已經在前兩年就注冊了中文“好聲音”三個字的商標。對此,Talpa表示,《The voice of…》授權給全球64個國家,不可能有某一個國家能自己注冊商標?!凹词故切〉母膭右膊淮砭筒皇恰禩he voice of …》了,依然是翻版的?!?
5月6日,Talpa就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提出申請,請求宣告其擁有“中國好聲音”的五字中文節(jié)目名稱。
6月2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世紀麗亮(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節(jié)目制作宣傳等活動中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的名稱與商標。
6月22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駁回Talpa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jié)目名稱的宣告要求,駁回Talpa對臨時禁制SCML/夢響(以及通過其臨時禁制燦星和浙江衛(wèi)視)使用“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jié)目名稱(以及制作新節(jié)目)的救濟請求。(來源:騰訊財經)